四部门联合发文!医护开展自媒体医疗科普的8项新规
国家网信办、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于昨日(8月1日)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对医护人员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医疗科普内容提出明确要求。新规即日生效,这些红线切勿触碰!
一、账号资质认证:必须“实名+实岗”
1.认证材料强制提交
· 临床医护:需上传医师/护士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科室在职证明(精确到具体科室)。
· 医学院校/研发人员: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及机构代码证。
重点提醒:平台将核对国家卫健委官方执业信息,虚假材料将直接封号!
2.主页信息透明公示
账号主页需清晰展示:姓名、专业领域、执业机构全称、在职状态、合作MCN机构(如有)。
例:“XX医院心血管内科主治医师丨在职”
二、内容发布五大铁律
1.标注信息来源:如未标注AI生成内容、未注明转载出处。
2.禁止无资质发布:如助理用医生账号发科普属违规。
3.严禁变相广告:如科普中插入药品购买链接。
4.拒绝“网红医生”炒作:如直播非本人出镜引流至私域交易。
5.抵制虚假内容:如编造健康故事推销保健品。
高危禁区
· 不得以养生知识为名推广药品/保健品
· 不得借两性健康传播擦边内容
· 不得鼓动患者拒绝正规治疗
三、平台管理新机制
1.存量账号2个月内完成认证:未认证者将禁发医疗科普内容。
2.新增账号“先认证后发布”:未经资质审核不得发布专业内容。
3.梯度处罚措施:首次违规→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严重违规→永久禁言/关闭账号+取消营利权限。
四、给医护人员的行动建议
1.立即自查账号:检查是否完成平台资质认证,清理历史内容中的未标注转载、广告嫌疑信息。
2.科普内容准则:开头声明:“本文仅作知识分享,不替代诊疗建议”;使用患者案例需脱敏并注明“已获授权”。
3.规避合作风险:拒绝MCN机构提出的“打造网红医生”剧本,直播科普必须本人出镜。
政策支持
· 国家鼓励权威医疗机构生产科普内容。
· 卫生健康委将加大中西医科普资源供给(如官方科普素材库)。
特别警示
各级卫生健康委将同步监控医护人员网络行为,线上违规可能影响线下执业评价!
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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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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