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6年更新,血液净化模式选择专家共识(2025版)
近日,《血液净化模式选择专家共识(2025版)》(以下简称《共识》)正式发布。该共识于2019年首次发布,本次更新历经六年,由中关村肾病血液净化创新联盟组织39位肾脏病学及血液净化专家重新撰稿,结合最新循证医学证据与临床实践经验,提出了26条推荐意见,全面覆盖低效透析、低通量透析(LFHD)、高通量透析(HFHD)、血液透析滤过(HDF)、血液滤过、单纯超滤(IUF)和血液吸附(HA)等多种常用血液净化模式,旨在为临床一线工作者提供简明、实用、可操作的指导,推动我国血液净化治疗质量再上新台阶。医路肾康特此整理,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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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1.1:对于维持性血液透析(MHD)患者,建议使用单室尿素清除指数(spKt/V)联合残余肾功能(RRF)的标准化尿素清除指数(stdKt/V)来评估小分子溶质的透析充分性(1A)。
推荐意见1.2:推荐stdKt/V应≥2.3,至少应≥2.1;对于无RRF且每周透析3次的患者,推荐单次透析spKt/V应≥1.4,至少应≥1.2;对于每周透析次数不足3次或仍有RRF(>2 ml/min)的患者,推荐计算stdKt/V(1B)。
推荐意见1.3:推荐同时使用stdKt/V和对流剂量来评估HDF的透析充分性。其中stdKt/V用于评估小分子溶质的透析充分性,对流剂量用于评估中大分子溶质的透析剂量(2A)。
推荐意见2.1:患者新进入HD治疗时,应实施低效透析,使患者能逐渐适应透析过程,并逐渐过渡到常规透析(1C)。
推荐意见2.2:当MHD患者存在透析失衡综合征高危因素,尤其是存在颅内病变时,为了预防内环境波动加重已经升高的颅内压或颅内病变,可实施低效透析(2C)。
推荐意见2.3:推荐根据患者临床情况个性化制定低效透析方案(1B)。可单独使用或联合使用以下方法来实现低效透析:①降低血流量和/或透析液流量;②选择低面积相关溶质转运系数透析器;③缩短透析时间;④采用HF治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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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3.1:可将LFHD用于诱导透析的患者;当透析室无法实施HFHD时,LFHD是可选的治疗模式(2D)。
表1 血液透析器新分类方法
推荐意见3.2:长期实施LFHD的患者,应关注中大分子溶质蓄积的影响问题(2C)。
推荐意见4.1:已完成诱导透析的患者,可接受HFHD治疗(1B)。
推荐意见4.2:实施HFHD时,应该使用超纯透析液;可采用适当的技术提高对流量(1B)。
推荐意见4.3:中截留HFHD可用于部分已耐受HFHD的MHD患者(2C)。
推荐意见4.4:实施延展性血液透析前应对患者的营养状况进行评估,避免应用于营养不良的患者,并在实施后定期评估患者白蛋白变化(未分级)。
推荐意见5.1:HDF可用于已完成诱导透析的MHD患者(1A)。
推荐意见5.2:实施HDF时,可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前稀释或后稀释置换方式。为达到更佳的溶质清除效果,推荐优先选用后稀释HDF模式(1A)。
推荐意见5.3:实施HDF时,应该考虑对患者生存、生活质量的获益及治疗的可持续性,尽量实现高容量血液透析滤过(HVHDF)(1A)。
推荐意见5.4:HVHDF的实现需要循序渐进,最终达到对患者长期预后有益的剂量(2B)。
推荐意见6.1:推荐将HF用于特定临床情况的患者:①血流动力学不稳定;②无需经单次治疗实现小分子溶质的充分清除;③需加强中分子溶质清除(2C)。
推荐意见6.2:进行HF治疗时,应注意小分子溶质清除不足的问题,不推荐用于终末期肾病(ESRD)的维持性治疗(1C)。
推荐意见6.3:实施HF时,可根据个体情况选择前稀释、后稀释、混合稀释或中间稀释模式(1C)。
推荐意见7.1:当容量负荷过重,用常规方法无法解决时,可考虑IUF(未分级)。
推荐意见7.2:IUF时,应注意有效循环血容量不足带来的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问题(未分级)。
推荐意见7.3:MHD患者不应长时间应用IUF模式;如果因容量负荷过重必须行IUF时,需警惕透析充分性不足的问题(未分级)。
推荐意见8.1:当治疗目的是清除能与吸附剂结合的毒素或蛋白结合毒素时,可选择HA模式。
推荐意见8.2:当进行HA治疗时,应注意对透析充分性的影响(未分级)。
推荐意见8.3:为使ESRD患者从HA治疗模式获益,可每周实施1次HA-HD,或每2周实施1次HA-HD(未分级)。
推荐意见9:为尽量减少透析过程中的急性并发症,建议逐渐增加单次治疗对尿毒症毒素的清除量,逐渐扩展治疗可清除的尿毒症毒素种类,通过个体化调整治疗方案,直至达到适合的治疗目标(未分级)。
该共识的更新将为当前的临床实践提供规范化的指导,同时也为未来的研究和应用指明了方向。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研究的深入,血液净化治疗将为ESRD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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