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迎新变革!卫健委明确,不得将此项指标作为前置条件!
在当下的医疗人才体系中,职称评定的标准影响着医院人才招聘、学院人才培养以及医护个人发展的方向。近年来,各地都在推行职称评审标准改革,以实现“破四唯”,选出需要的人才这一目标。
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与山东省人社厅发布了《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文件对基本要求、评审条件、评价指标等问题进行明确,旨在更科学、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能力和贡献。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社会办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不受户籍、人事档案、不同办医主体等限制。有效期至2030年8月9日。
申报基本条件:
医德与继续教育成硬要求
职称申报须满足以下五项基本条件,其中医德与继续教育成为明确门槛:
· 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医德医风;
· 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职责;
· 医疗、护理类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 近5年医德考评无“较差”等次;
· 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
评价方式改革:
分类分层,突出临床
自2026年起,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正高级职称可采用答辩与评审结合。评价体系强调:
· 分类分层:按医、药、护、技制定不同标准,基层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 成果多样化:临床病案、手术视频、应急处置报告、科普作品等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临床导向:将门诊工作量、手术人次等作为医生晋升的“门槛”指标,推动评价贴近一线实践。
明确“破唯”导向:
论文不再作为前置条件
新标准显著弱化论文在评审中的权重:
· 不得将论文篇数和SCI等指标作为前置条件或直接评价依据;
· 强调以医疗卫生新技术、手术视频、多学科诊疗报告等体现实绩的材料替代;
· 增设中医药特色疗法、公共卫生实践等专项指标,体现专业特色与服务贡献。
· 强化社会服务与人才培养,将科普作品纳入评价体系,明确场次、受众与奖项标准;加强对带教数量与质量、人才项目培养等方面的考核;
· 引导高级卫生人员承担健康教育与学科传承责任。
这一系列改革标志着山东省卫生职称评价体系正向“干什么、评什么”的实践导向转变,不再“唯论文、唯学历”,真正聚焦于卫生人才的实际能力与行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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