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患者签字的同意书,医院为何还被判赔6万?
2026-04-01 16:01:11
一个真实的案子
案件详情
84岁的王先生因食管癌先后在省医院和一家专科医院就诊。放疗、化疗、靶向治疗都上了,但治疗过程中出现了消化道出血,一个半月后,患者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认为两家医院都有问题,起诉要求退还4万多医药费,再赔15万。
案子打到法院,争议的焦点落在了省医院给患者用的一种药上——尼妥珠单抗。
患方拿出了一本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编写的《食管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根据这本指南,尼妥珠单抗没有被列入任何推荐方案。患方据此认为,医院用药根本没有适应证,不仅给患者造成了4万多元自费的经济负担,还干扰了正常治疗、加重了病情。
省医院则拿出了另外两本指南:CSCO的《食管癌诊疗指南2022版》和中国医师协会的《中国食管癌放射治疗指南(2022年版)》。在这两本指南里,尼妥珠单抗是可以联合放疗/化疗治疗食管癌的。省医院还特别强调,患方拿的那本是卫生健康委编写的最基础版,用来规范全国大小医院最基础的食管癌诊疗,而CSCO指南才是临床“与时俱进”的权威指导。
法院怎么判的?
这个案子,细品起来有味道
给临床医生的三点提醒!!!
一点思考
案例来源:医法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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