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宫颈癌筛查新风向|ACOG指南强调HPV自采样正式成为宫颈癌筛查选项
宫颈癌是唯一病因明确、可实现有效防控的恶性肿瘤,但传统院内窥器取样模式受隐私、地域、医疗资源限制,大量适龄女性无法完成筛查;自取样方案落地,成为补齐筛查缺口、助力全球消除宫颈癌目标落地的关键举措。
ACOG发布的《2026年宫颈癌筛查指南》正以前所未有的篇幅和开放的姿态,为自取样在正规医疗体系中的落地按下加速键,现就指南关键更新要点梳理如下。
指南仅针对一般风险(averagerisk)女性,即常规女性的宫颈癌筛查,并不适用于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非HIV感染的免疫功能低下人群以及宫内接触己烯雌酚的相关宫颈癌高危女性的宫颈癌筛查。
(一)21~29岁人群
建议每3年单独进行宫颈细胞学筛查。
ACOG认可美国癌症学会(ACS)的建议:对于25~29岁的一般风险女性,可将单独高危型HPV检测作为宫颈癌初筛手段。
(二)30~65岁人群
首选方案:每5年进行一次单独高危型HPV检测(使用美国FDA批准的检测试剂)。
替代方案:若因条件限制无法开展高危型HPV单独初筛,或经咨询后患者要求进行联合检测,可继续采用每5年一次的高危型HPV检测联合宫颈细胞学检查(传统联合筛查)。
在具备完善随访体系的地区,可考虑每3年进行一次高危型HPV自采样检测,须使用美国FDA批准的试剂盒(如Cobas和BD Onclarity)。
最后选择:若以上方法均不可及,且患者经咨询后同意,可采用每3年一次的单独宫颈细胞学筛查。
(三)65岁以上人群
若既往筛查充分,无需常规筛查。
既往筛查充分定义为:停止筛查前10年内连续3次细胞学阴性,或连续2次联合检测阴性;其中最后一次单独细胞学筛查需在3年内,最后一次联合筛查需在5年内。
65岁以上人群,如未达上述充分筛查标准或属于宫颈癌高危人群的,应继续进行宫颈癌筛查。对于已行全子宫切除术,且无宫颈高级别病变及宫颈癌病史者,不推荐常规进行宫颈癌筛查。
表1 ACOG 一般风险女性宫颈癌筛查建议
总而言之,此次ACOG的针对一般风险女性的宫颈癌筛查建议,进一步明确了高危型HPV单筛在宫颈癌筛查中的重要意义,也标志着宫颈癌筛查由细胞学筛查向HPV分子检测转化。
另外,本指南首次认可了高危型HPV自取样作为宫颈癌的初筛手段。但鉴于目前相关研究数据及相关随访体系尚不完善。因此,自采样模式仅限于采用FDA认可、由医务人员开具的相关试剂盒,且具有完整的随访体系,同时患者要求选择该方式的前提下。但随着相关数据的不断累积,相信以后的宫颈癌筛查模式会更加规范、方便、可行。
参考文献:
[1]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 (ACOG). Cervical Cancer Screening Guidelines 2026 (Updated Recommendations).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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