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DIP迈入3.0时代!国家医保局发布新版分组方案,这些变化临床医生务必关注
9月2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和技术规范。继1.0版试点落地、2.0版扩面推进之后,我国医保按病种付费改革迎来全新升级版本。经过多年试点与专项行动,DRG/DIP 付费已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统筹地区、医疗机构全覆盖,2025 年按病种付费人次占医保出院总人次达91.8%,医、保、患三方共赢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分组进一步精细化,关注一老一小、生育及创新技术
3.0版分组对病例划分做深度细化:ADRG核心分组由2.0版409组增至492 组,新增83组;DRG细分组从634组提升至825组,新增191组。将既往笼统归集的病例,按照临床特征拆解为更细的分组,更加贴合真实临床诊疗实际。
新版方案重点倾斜特殊人群与临床新技术:
聚焦一老一小群体:针对6岁以下儿童、70岁及以上老年病例单独细分,该部分占全部DRG分组约十分之一;将无痛分娩设立3个独立支付分组,助力生育友好社会建设。 支持外科创新技术应用:对机器人辅助手术进行单独分组,为临床创新技术落地给出明确正向支付预期。
首次划定国家基层病种,推行同病同付助力分级诊疗
本次发布会国家层面首次明确158个基层病种,包含31个DRG 基层病种、127个DIP基层病种。 各地可结合本地医疗资源布局、基层机构服务能力与群众就医需求,在国家目录基础上确定属地基层病种清单。落实后将实行统筹区内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通过医保杠杆引导常见病、多发病下沉基层,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
明确红线:严禁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直接挂钩
医保局特别强调,病种支付标准是基于大量历史病例数据测算得出的费用均值,支付方式改革不等于单纯控费,不能要求每一例病例都必须控制在支付标准以内。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禁止简单把病种支付标准和医务人员绩效工资绑定,不得将超标准部分转嫁由临床医生承担,避免倒逼过度缩减必要诊疗,损害患者权益。医保部门希望医疗机构把DRG/DIP作为优化院内运营、提升医疗质量的管理工具,共同推动医保与医疗行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结算清算效率大幅提升,特例单议保障重症、复杂病例
结算清算提质增效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即时结算:今年前7个月,医保累计拨付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资金 9457.31亿元,占本地月结算资金95.51%,覆盖75.22万家定点医药机构。2026年底即时结算相关考核目标已提前完成。 年度清算:2025年度基金清算已于今年5月27日在全国各统筹地区全部办结;目标到2028年,实现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清算,进一步压缩清算周期。
针对重症、复杂病例,全国已普遍落地特例单议机制。2025年医疗机构申报特例单议病例267.4万例,通过率 86.9%,涉及医保结算基金644.73亿元,例均医保支出2.77万元,充分保障危重患者救治以及创新药品、耗材、新技术的临床使用。
改革成效:患者负担下降,医院费用结构持续优化
改革落地之后,多方获益效果显现。患者层面,2025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较上一年分别下降4.73%、0.94%,28个省份住院患者自负费用绝对值实现下降。
医疗机构端费用结构持续改善,2025年全国按病种付费病例发生的住院费用中药耗费用占比约37.49%,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全国22个省份呈现 “药耗占比下降,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上升” 的良性变化。全国医保基金运行保持平稳,2025年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3.59万亿元,总支出约3万亿元。
小结:3.0版分组更加贴合临床现实,对特殊人群、基层医疗、创新技术释放利好信号,同时划清院内绩效考核红线,对医院运营管理、临床诊疗行为都将带来深远影响,值得广大临床医务工作者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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